根据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定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
1.统一考试课程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周次 |
课 程 |
考试时间 |
备注 |
第20周 (1月6日—1月12日) |
大学英语 |
1月6日(周一)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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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 |
1月6日(周一)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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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 |
1月7日(周二)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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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1月7日(周二)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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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专业课 |
1月8日—12日9:00-11:00; (周三-周日)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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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教学计划,考查课安排在第19周进行考查。
3.公共课考试期间,在保证不冲突的情况下,各系可安排专业课课程考试。
二、考试工作组织
1.考试组织要求
(1)课程考核工作由教务处在分管教学院长领导下,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和协调,由各教学系部负责组织与实施。
(2)教务处全面统筹组织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主要负责制定通知、试卷印制、检查各系部的考核部署、协调考场安排、检查考核纪律、组织成绩录入、评价考核质量、组织补考等。
(3)各系部为课程考核的具体承担单位,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组织安排本系部的课程考核工作,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进行课程考核工作。
(4)学校统一安排停课、复习、集中考核、放假的时间,各系部应根据时间安排和要求,制定考核方案,统筹期末考核时间,不得出现学生提前离校的现象,不按学校教学计划组织进行的考试视为无效,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5)课程考核时间须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采用其他时间和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报送考核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实施。
(6)选修课、任选课的考核工作应在期末考试周前结束。
2.课程期末考核要求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各课程应根据专业课程特点,可分别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机试、口试、作品提交或实际操作等形式。采用闭卷笔试之外的形式,应由任课教师写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形式及内容,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各系部经论证后批准后方可执行。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程须采用在期末考试周集中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可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理论测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可配合作品提交、机试、实操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得仅采用上机测试、作品提交等方式。
(3)课程考试成绩包括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应至少包括以下考核形式中的三项:期中考核、课堂表现考核、实验考核、实训考核、顶岗实践或见习、项目考核等)一般占课程综合成绩的30%~50%,专业核心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得超过综合成绩的30%;终结性考核成绩即为期末课程考核成绩,根据成绩构成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综合成绩。
3.试卷命题、印制、保密与领取
(1)试题命制:各专业教研室在考试工作中具体负责试卷命题、评卷、成绩登记、试卷分析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所有课程理论考试均应由相应课程教研室集中组织该学科教师,按照学生类别及人才培养方案命题,原则上任课教师不参与所授班级的命题。
统考笔试试卷的题型不得少于四种,试卷题量适中,应有一定难度,学生能在120分钟内完成,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各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期末考试试题命制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把关期末考试试题命制质量,对试题的版式、题型、分值、总分进行严格审查,应要求各专业教研室结合本学期的教学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题型命制试题,不得直接采用往届同专业学生的考试试题,或将往届试题的题型、顺序、数值修改、互换后直接使用。
试题命制完成后,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印制单》,并由命题人签字、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科长审核,最后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其他非统一考试课程,各系部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管,要求相关教师认真负责地根据学生课程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2)教务处负责公共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工作。各系部要统一汇总并提交试卷样卷(要求每份样卷印制数量不少于50份,并附上印制单,注明班级、专业、印制数量等信息,用回形针别住)和打印明细表(内容包括科目名称、印制数量、考试时间等信息)。
(3)各系部要做好试卷印制、领取、存放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漏题、泄题。一旦发生此类问题,按教学事故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系部要根据考试安排,及时组织教师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并按时组织考试。
(5)教务处将在下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时组织人员对考试试题命制、领取、存放、考试等各环节进行重点抽查,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考场设置及考务组织要求
(1)考场一律采用单人隔位编座,每个考场30—45人,学生对号入座,根据考场人数,每个考场安排2-3名监考教师,设1名主监考。监考人员以专任教师为主,行政管理、教辅人员可辅助监考,具体名单由各教学系部确定。
(2)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清场、清点人数、核对证件、核对试卷、检查学生是否对号或隔位就座等准备工作,迟到或旷工的监考教师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1小时后方可交卷。
(4)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考过程中应尽职尽责,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
(5)监考人员对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应当场宣布并没收违纪、作弊材料,在考场记录内注明学生的姓名、班级及违纪或作弊情况,同时填写《考场记录》,违纪(作弊)学生签字后,交学生所在系部教学科。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按照学校学生处分规定执行。
(6)考试结束前10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束,准时收卷,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7)考试结束要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立即送交考务室或教学管理办公室,并将试卷按要求进行装订、密封,由开课系部主考验收。
(8)命题教师应在考试时到场,并在考试中负责解决试题中出现的问题。
5.阅卷、成绩报送与存档
(1)各类课程考试结束后,由各院部组织相关教师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和成绩统计。
(2)阅卷应由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凡两名教师以上承担同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应实行流水作业方式集体阅卷;
(3)阅卷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及时将考试成绩提交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本学期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同时要将纸质成绩单加盖相关印章,及时报送相关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各系部要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纸质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存档。
(4)各系部要做好笔试考试的试卷、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材料的审核存档工作;其他类型的考试,过程性材料包括考试的组织方案、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等材料要保存完整。
6.违纪处理
各系部纪律检查组要根据《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处理程序暂行规定》《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及时对院部违纪考生进行处理,形成正式文件,统一报送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7.相关材料的报送时间
序号 |
报送材料 |
时间 |
报送部门 |
1 |
试卷样卷及印制单;各系部考试工作方案及考试安排;考试方式及时间调整申报;考试方式报表等 |
12月20日前 |
天润楼502室 邮箱 |
2 |
违纪处理决定 |
考试结束立即报送 |
天润楼502室 |
附件:
1.关于部分试题题型、指导语和命题规范的说明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笔试课程考试样卷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试卷装订封面
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印制单
5.考试方式统计表